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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親子教養】停損點

【親子教養】停損點

 

 

關於才藝,學的是興趣、還是一技之長?

 

 

前幾天剛好看到網路上一篇文章分享,關於學琴、或是任何一個才藝,「技術的掌握,是個由量的累積到質的轉變的過程」。看到這句話時我心中突地一頓,感觸良多。

 

 

不久前奧運才剛落幕,那段全球瘋奧運的短短十來天,不知有多少人守在電視機前緊盯賽況,揪緊了心替中華選手們加油,落敗時替他們心疼、贏取時為他們喝采。在大家瘋狂慶賀麟洋奪金時,不知為何我心中不斷閃過一句話:「十年寒窗無人問,一舉成名天下知。」

 

 

能夠奪得金牌......喔不,光是能站上奧運這個舞台,背後付出的努力到底有多驚人?無論是夜以繼日的練習、還是週遭親友的支持,是面對挫折失敗的強烈心智、還是承受流言八卦各式打擊的氣力,巔峰時如何把持自我、低潮瓶頸時又要如何掙脫突破?種種的總總只要失去了其中一個小環節,今天是否還能夠得到如此的“功成名就”?這些強烈光芒的背後,乘載了多長多久多重多深的付出和努力?而到底,能走到這一步的人又有多少?

 

 

孩子還小時,我們總希望他們多接觸多嘗試,不求十八般武藝樣樣精通,心底卻總估摸著:「不試過怎麼知道喜不喜歡?」於是琴棋書畫、籃足羽排,能學的能接觸的都讓孩子嘗試了,不知不覺間卻似乎漸漸失去了初衷。

 

 

當孩子說出:「我不想學了。」時,到底父母該給予鼓勵繼續嘗試?還是隨波逐流尊重孩子的意願?我們要怎麼知道這只是一時的瓶頸一時的挫折、還是孩子打從心底的不願意?

 

 

對於學琴(或任何一種樂器),我總是抱持著勸退不勸進的態度,只要身旁有人問我,我一律回答:『如果還沒學就別學了!如果孩子不是真的打從心底喜歡,那就別學吧!』如果只是為了父母的夢想、心底的遺憾,那就別逼孩子學了吧。

 

 

任何一種才藝,想要專精勢必得付出相對的努力,運動如此、樂器也是如此,就連現今多元的什麼程式樂高、麥塊設計,又或是溜冰直排輪、棋藝、珠心算......單純只靠一週一次的課程,若非天賦異稟,想要一蹴可及簡直就是強人所難,沒有「量」的累積,又何來「質」的昇華?學樂器尤其如此,不練琴等於把鈔票丟進水裡,灑了大把錢卻連「噗通!」一聲都聽不見。

 

 

「反正又不是要走這條路,只是要培養孩子的興趣罷了。」家長這麼說。

 

 

所以就不需要練習了嗎?所以就三天打魚兩天曬網有一搭沒一搭有練就好嗎?到底,才藝學的是興趣、還是一技之長?

 

 

一技之長不消說,除了努力沒有其他;而若是興趣,當孩子失去新鮮感時,是要強壓著牛頭喝水?還是放開手讓他找尋其他的興趣?誰又能知曉堅持到底的興趣會不會未來有一天真成為了一技之長?

 

 

堅持,很難;放手,原來也很難。

 

 

即將升上四年級,開學前和鴨鴨討論了下才藝課,已經被跳舞/畫畫/鋼琴/歌仔戲各項才藝佔據得滿滿滿的小孩,三年級時看似遊刃有餘,可緊接而來的中高年紀課程還是讓母女倆心慌慌。深知小孩對跳舞有無與倫比的熱情,考慮了很久後媽媽終於開口了:『鴨鴨,你想暫停鋼琴課嗎?』

 

 

鴨鴨只想了一秒鐘就默默點頭,「嗯~~」

 

 

『為什麼?』比起跳舞,媽媽的私心的確更希望鋼琴能持續下去,但孩子不是,明明只要稍微提到要停掉跳舞就會崩潰大哭,卻在問起是否要停掉鋼琴時毫不猶豫,孰輕孰重不言而喻。

 

 

鴨鴨想了一想,告訴我:「我真的沒時間,安親班要上英文,還有作業評量,跳完舞也沒時間練琴了......」

 

 

這是事實,也是媽媽不得不放手的主因。

 

 

我們家兩個琴童,琴齡皆為三年。升小一前吵著要學鋼琴的鴨鴨,在剛開始學琴時既開心又興奮,每天走到琴旁隨手就是彈個幾個音符,練琴不需要人催促,進步亦是神速。反觀依比,練個琴跟屁股長蟲一樣,一下抓癢一下尿尿一下又要喝水,學了三五個月還在小蜜蜂嗡嗡嗡,還以為大概就是這樣了,孰料兩年後兩人的學習狀態卻大相徑庭。

 

 

鴨鴨姐姐因為課業因為各種才藝少了許多練習時間,年紀小時間多的依比卻維持著每天練琴的習慣;漸漸地,依比的手感慢慢追上姐姐,又再過一陣子後,似乎已經超越了姐姐,量的累積轉成了質的變化,甚者,竟然光聽某段音樂就能自己彈出曲調,而後竟又多添了項樂器,真真是讓人始料未及。

 

 

友人問:「(停掉鋼琴)不會捨不得嗎?」

 

 

當然會,尤其是媽媽,三年付出的努力(和金錢)即將付諸東流,怎可能不會心痛?!但是仔細想想,光聽到“可能”不能繼續跳舞就直接崩潰、和真的要停掉鋼琴也無所謂,哪個在孩子心中佔了更大的比例不用說也知道。與其強逼著她繼續練琴然後在未來痛恨鋼琴,不如趁這會兒仍有點興趣時設立停損點,或許留下的遺憾未來還有一天能夠重新拾取呢!

 

 

父母的確無法預測未來,不能百分百確定是否有一天興趣會變為一技之長,但每一個認真陪著孩子長大的父母,絕不可能看不清孩子真正喜歡的物事。我們能做的不是替他們決定每一個決定,而是在約法三章分析利弊後,尊重他們所做的決定。

 

 

 

堅持很難,放棄也很難,可或許,放不下的從來都不是孩子,而是父母那放不了手的、不甘心。

 

 
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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